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胡春华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作者:焦永锋2009-12-2815:49:38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0000

摘要:

打印收藏
选择字号:

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胡春华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胡春华书记:

您好!

您就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相信这两起于您治下的锡林浩特市政府某些官员严重害群众的恶性事件一定会在您的关注下圆满解决的。

前不久,来自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的一封群众投诉信摆在了记者的案头。

诉称:“锡林浩特市政府打着封围禁牧的旗帜,把我们城关苏木团结嘎查十三万亩草场夺走了,不但强行拆除了我们的房屋和圈舍,让我们失去了生活的来源,而且七八年来不给予补偿不说,到现在连我们的牧民身份都给否定了。锡林浩特市政府在2001年以保护草场《封围禁牧》为由,将大部分牧民骗出赖以生活的草场,推倒我们的房屋和圈舍,让我们无家可归,至今未给我们补偿,严重侵犯牧民的合法权益。现在锡林浩特市政府在我们的草场上建了多处豪华办公楼、大酒店,大兴土木,现在没有占用的、没盖房子的也被开了砂石厂!不让我们放牧,谁放牧就抓谁的牲口,我们的生活却无人过问!

据了解,团结嘎查始建于七十年代末,原属于达布希勒特苏木(跃进公社),1990年锡林浩特市政府将团结嘎查274人(当时人口)转到城关苏木,1993年改称达拉图嘎查(队),草场也由市政府草原监理所下文归城关苏木管理。在19991月,锡林浩特市牧区经营管理站下发的一份文件得知,团结嘎查的草场面积为十三万八千七百五十亩。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制定了畜草双承包制双权一致的草场承包政策,但是锡林浩特市政府始终没有将属于团结嘎查的草场划分到户并发给相应的草场使用证。

牧民们多次向市政府要求落实双权一致政策的落实,政府也多次下文答复承诺给牧民们划分草场。在2000年,锡林浩特市政府城关苏木人民政府向牧民们收取每户50元的草场使用证工本费。当年8月,城关苏木副书记周爱山、副苏木长吉忠、牧业助理包玉泉、嘎查长陈国强、嘎查书记于春华以及市草原监理所所长苏和、副所长曼丽和苏德等相关人员还成立了划分草场小组,但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就没有声息了。

2001年,锡盟浩特市政府出台了城市周边围封禁牧的政策。当年123日,在市政府划分的禁牧区内,各办事处和各嘎查,包括团结嘎查在内的每位牧户签定了《禁牧合同书》。相关条款约定,在禁牧区内禁牧的牧民草场每亩的9.28元生活补助费。苏木、农牧场等地的都足额发放了,但团结嘎查始终不给牧民发放。

问其原因,市政府的一位领导告诉道:“你们没有草场使用证,这一张可以决定牧民一切的让牧民们犯了难。不是我们没有证,而是政府故意不执行党的政策造成的啊。牧民们虽然极其愤怒,但是却没有任何办法。

发放草场使用证是市政府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不知道当时的市政府有关领导是怎么想的。难道不会想到是他们自己是渎职?——起码也是把老百姓的合法利益不当一回事。

20038月,市政府和市围转办、禁牧办以及市建设局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大队,对团结嘎查部分牧民的房屋、棚圈等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的理由是他们的非法建筑。家园被捣毁的牧民怎么也想不通,怎么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屋、棚圈就成非法建筑了?

随后,政府把以“封围禁牧名义围起来的草场以每亩几万元、十几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开发商,有的建成了冷库,有的开煤矿,有的修铁路,有的还被盖成了高楼。其中有52609.1亩草场被政府以每亩194元的价格收回。昔日的草场,变成了当地政府的摇钱树。

1030日,记者在牧民的带领下来到位于国道207边的案发地,只见 “封围禁牧植树造林字样矗立于保护区内。但是记者看到,许多植被已经不见了,岩石和红土裸露在外面,到处都是被取过土造成的深十几米,长宽宽几十米不等的大坑。

站在原来的草场上,看到的是一个红色的岩石堆。在一个山丘的背后,居然少了一半。在封围禁牧的草场上还有些人在放牧,有人告诉记者:“虽然说禁牧了,但是只要给上面塞点送点,就允许你放牧

在两座山包的夹住的小沟里,居然别有天地。

三台挖掘机不停地工作着,最上面的是一台铲车,负责把草皮推到一边,然后挖掘机就开始大显身手,挖山取石,弄得尘土飞扬。就是站在市区一定也看得到这挖山的场面吧?记者问道。

当然可以啦,这些挖山破坏草场的人都是有背景的,都有政府领导在后面支持!这样的场面已经好长时间了,仅仅这一片挖山的人,据说就给领导送了十几万呢一位牧民说。

一位牧民原来的的草场上,已经被圈成了好几大块,有的已经盖好高楼了,记者看到一片被围着的草场上什么也没有,除了砖头石块就是荒草。旁边是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 xx工业园

带路的牧民说,他们几个人的草场就是现在的经济开发区

牧民乌兰告诉记者:原来他们一家三口拥有4000多亩草场,养有400多只羊,30多头牛,还有20多匹马。日子过得还可以,除了给上面缴纳草场费以及其他费用外,收入比较可观。自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草场,他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不得不四处找零工作。

其实,最让牧民不能接受的就是,当他们像一群绵羊一样被赶离草场以后,草场并不像原来说的那样是为了生态平衡,是为了封围禁牧,为了3—5年植被恢复以后牧民回迁草场继续放牧。他们前脚离开草场,开发商后脚就跟了进来,大搞建设。

这就是政府用最小的代价,剥夺了我们的草场上使用权,转手把草场高价卖给开发商,政府谋取了最大的利润!

提起当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上门做动员工作的场景,牧民气愤不已。

当时市委书记姜树文亲自来到团结嘎查,召集牧民开了座谈会。现场承诺:三至五年植被恢复后,仍让你们回迁进行放牧。但在2001510日颁发的《关于城市周边禁牧事宜的通知》中却载明:“为了改善城市周边环境,改善草牧场日益恶化的现状……实行禁牧,所涉及牧户必须搬迁,并拆数房屋、棚圈、院墙等基础设施。;“市内将对此范围内的操场统一规划并封围起来。作为生态综合治理区,加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

既然禁止生产经营性活动,却允许开发商在草地上大搞建设,难道是政府的文件是擦屁股用的吗?

我们放牧是破坏草场生态环境,难道政府搞开发盖房子,开石材石料就变成了保护生态环境了吗?政府巧妙地剥夺了我们生存的权利,不但剥夺了我们对草场的使用权。一位牧民激愤地说。

牧民们说,他们大部分以养牧为生,没有其它任何经济来源。没有一间避风挡雨的房屋,对于牧民来说真是度日如年,而政府却没有对他们做任何安置,就连最低生活保障也没有。

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他们多次上访,但是至今没有能解决草场和房屋拆迁的问题。但是迫于舆论的压力,锡盟市政府最终出台了一个方案:从1980年至1990年期间户籍在原团结队的牧民,每人8万元,,从1990年至2000年期间户籍在原团结队的牧民按照十几年限算每人每年4000元。

牧民们称:这个补偿办法明显违反了《草原法》、《土地承包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内蒙古草场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利益。

我们要求市政府根据国家工业用地的最低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20元(每亩79999.2元给予补偿,政府新城占用了我们的18114.8亩土地,按照2004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合计按照现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计算之规定给我们补偿,合计1449169508.16元!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农牧区的相关政策给原团结队实际人数进行合理分配!

第二,根据市政府《原团结队土地补偿测算表》草场预留地46609.1亩,自2001年禁牧至今没有补偿,应按照规定每亩4.94/年进行饲料补偿。8年合计1841991.6

其三,政府应该按照当时封围禁牧文件的规定,把预留的草场给原团结队的遗留牧民确权划分,并给留守牧民的房屋和地上的附着物确权!被拆迁的房屋以及地上附着物应进行重新评估和赔偿!

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向自治区、党中央各部委反映我们的遭遇,直到解决问题的那一天到来为止!临别时,他们告诉记者。

王晓红是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白银库伦牧场的一名普通职工家属。2004年开始,就和牧场的几名职工代表向上级部门反映原牧场场长高亚文擅自转卖应划分给职工的草场问题、围封禁牧、饲草发放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由于当地政府对他们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他们只好依法到北京相关部门上访,最后得到中央相关部门批示而得到锡林郭勒盟盟委领导的重视,对此进行了处理。但是她同时被牧场以及锡林浩特市政府、锡林郭勒盟等一些领导视为特殊人物而倍加重视。

当依法上访的群众从北京被当地官员截访而回到锡林浩特市后不久,公安机关就以“8次到北京上访扰乱了白银库伦牧场的生产秩序为名,将其行政拘留。

2007325日,白银库伦牧场职工们发现召开的职代会代表未经职工选举,参会代表均是牧场各级领导内定的亲信与亲属。通过的牧场二轮草场承包方案,完全违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极大地侵害了牧场职工群众的利益,从而引起牧场职工群众的强烈不满。职代会结束的次日(326日)起,牧场职工就天天去办公室找场长姜言军反映问题,但至49日都见不到场长姜言军(市政协副主席,市委一副书记兼牧场书记)的人影。412,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牧场有些职工拿着联名材料(这些联名占用牧场现有群众的80%),向锡市信访局反映牧场二轮草场承包方案存在的严重问题并提交《反映材料》。直到59也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无奈,王文富等三名代表又去了锡市信访局询问,可是信访局的接待人员口头答复说;我们调查了。草场分配不合理,也就这样划分,你们反映也没有用。于是他们又去盟信访局反映,可是盟信访局的接待人员又以没有锡市信访局的答复,不予受理为由,拒绝受理。

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王文富等人于510日准备坐火车去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办反映问题,刚到火车站就被白银库伦牧场派出所干警刘胜利抓住。锡市公安局当天就以虚假联名为由将王文富等人行政拘留十天。他们在拘留所期间,刘胜利多次去拘留所做工作,要他们指证是王晓红煽动他们去上访的,还许诺只要按照他的意思去做,每人会给一定的好处,拘留期限可减半。

2007 68日王晓红去交手机费,在大街上被锡市公安人员抓住,先是以虚假联名为由行政拘留十天,当天通知其丈夫王庭义9日开聆询会。牧场群众闻讯后于9日早晨约40余人自行到锡市参加聆询会。公安局见状便临时取消了聆询会。当月13号又把王从看守所用警车押到公安局,告知她开聆询会。他们既没有通知王的丈夫到场,也不允许王回家去拿相关的证据。18日以同一事实和莫须有的罪名给王下达了锡劳教字[2007]27号《劳教决定书》,决定对其劳教18个月。

他们对王做出劳教决定后,不将其送往劳教所而是把她押在锡市看守所里,与犯罪嫌疑人同押一室,不让系鞋带裤带,期间不许会见家人,就连换洗的衣服都不许送,经常喝凉水,毫无人身自由可言。几次病重“120”去看守所急救,医生说需要接到医院治疗时,看守人员说:“必须戴手铐和脚镣方可出去治疗。为了尊严她宁死不戴,因王的病情日益加重,在看守所以无法控制的情况下,不得已才放其回家治疗。

出了看守所,王晓红越想越不服气:法律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利,我又没犯法,凭什么要拘留我?她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2007914日,王晓红向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请了行政诉讼,要求内蒙古锡林浩特人民法院撤销锡盟劳动教养委原会劳教字(200727号劳动教养决定书。

王晓红以为当地法院会秉公执法,为民做主,还其清白,可是接下来的事情让她伤透了心。主审法官第一次通知其1010日开庭,但是在108日她和律师到法院准备查阅被告(锡盟劳教委)的证据材料。当时承办本案的法官光明不在,便电话与其联系,她在电话里说;被告的相关证据在她的抽屉里。可是第二天律师再次去法院找法官查阅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和答辩状时,法官面红耳赤,未拿出被告的任何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被告已严重违反第一条之规定,视为被告没有相应的证据),在律师严厉交涉下,法官出于无奈,又将开庭日期推到1023日。后经了解,其实情是:锡市法院于同年923日前就以特快专递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但被告至法律和法院的权威于不顾,拒绝签收。投递公司只好退回锡市法院。

在法庭上,王晓红向法庭出示了近200份证人证词,证实了牧场职代会代表未经民主选举,草场二轮承包不合理和上访完全出于自愿的事实。出庭证人(决定对其劳教是以30多人的证人笔录为认定其煽动闹事的证据的,这些人中的多数都出庭作证)当庭揭露被告的本案承办人公安民警刘胜利乘证人不识字,采取记的与给证人念的不一样的欺骗手段伪造证据的真相。

王晓红的代理律师依法举证,严正指出:一、是被告骗取证据严重违法,其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原告违法的证据;二、是原告向法庭出示的证据充分证实上访完全出于牧场职工群众自愿,根本不存在原告煽动闹事的问题;三、是牧场职工群众代表向政府信访部门正常反映问题,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其行为并未违法。四、是决定对原告劳动教养后将其羁押公安看守所,对其虐待凌辱更是严重违法;五、是被告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能证明原告煽动闹事的证据,其对原告的劳动教养决定违法,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对原告的劳动教养决定。

20071123,法院作出了(2007)锡行初字第94号行政判决书,维持了原判决。

王晓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锡盟中级法院 。可是中院受理后的70多天里她竟然找不到办案人,第77天才找到承办法官,第83天才开庭。庭审不足10分钟便结束。在严重超过法定二审时限60天(已85天)的情况下,才给其下达了判决书,其结果是维持原判。

王晓红对一、 二审的错误判决不服,于2009320日向锡盟检察院申请抗诉。同年525日锡盟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经过调查取证,充分证实被告认定王晓红煽动闹事的询问证人笔录完全是办案民警刘胜利伪造的。但是,检察院出于不敢或不愿得罪当地政府和怕影响与法院的关系考虑,对这样一起明显加害于王的冤案错案,未能依法提请抗诉。

20098月,王晓红委托律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申请再审。820日,该院受理了王晓红的诉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90个工作日内要开庭审理,但是截至今天也没有能如期开庭。

综上所述,锡林浩特市个别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严重地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的形象,造成人民群众的极大愤慨,锡盟党委政府又不积极妥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致使群众不停上访,导致矛盾不断激化,从而破坏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同时,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了灾难!

为了维护党的形象,维护政府的形象,维护内蒙古的形象,望您予以关注上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影响的恶性事件,还群众一个公道!

中国法制传媒网 焦永锋 呈

联系电话号码:13521777053

20091228

本文作者:焦永锋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yongfeng.blogchina.com/869988.html

00
打印收藏
看这篇文章的人还看了什么
精华推荐
    正在为您准备内容……
精彩图文
正在为您准备内容……

网站定位 历史由来 发展历程 管理团队 联系主编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诚聘精英

Copyright 2001 - 2012 blog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B2-20100256    京ICP证050706 京公网安备110108902019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101-8080